【进口货物报关】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
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》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:
日期:2023-03-06
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》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:
日期:2023-03-06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修改后,企业进行海关备案无需提交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,具体办理方式如下。
日期:2023-03-20
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、短少、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、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、进境的货物。监管方式代码为“4561”,简称“退运货物”。
日期:2023-04-03
如何把矿石顺利从国外运输到中国,国内清关需要注意些什么?
日期:2023-04-17
海关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,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、原产地、货物状况
日期:2023-06-12热线电话
18944719994
客服在线时间
周一到周五
公司电话
18944719994(微信同号)